
欠债不还后,债权人频频找债务人的亲属联系讨债,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,谁来担责?滨海要债公司一起看看今天的案件。
案情简介
2023年7月,原告鲜某前往攀枝花市西区某小区楼下找到被告李某、董某(系夫妻关系),要求二被告联系董某的妹夫席某归还欠款。双方发生口角,进而肢体接触过程中,二被告将原告打伤。该事件经过某派出所出警处理,对被告董某予以行政拘留和罚款,对被告李某予以罚款,对原告鲜某予以罚款。原告受伤后到医院住院治疗,住院24天。
原告诉请二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(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等)共计17000余元。
裁判结果
西区法院审理认为,原告鲜某与席某之间的债务纠纷,与被告李某、董某无关,但原告鲜某执意多次找被告李某、董某,试图通过被告李某、董某找到席某,进而引发冲突,原告鲜某有重大过错。西区法院酌定原告鲜某对自身损害承担49%的责任,被告李某、董某对原告鲜某的损害承担51%的责任。
法官评析
债权人本身属于权利人,但其应依法行使权利。债权人追偿债权应当找对应的债务人,不得找到其家属索债。本案中,被害人对自身伤害有重大过错,因此,依法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。
任何讨债行为,都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,比如协商、诉讼、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,否则一旦触犯法律,最终得不偿失。